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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碎片(2)

与其说三明治是西式的餐饮里一种最基本的主食,不如说它是西式饮食文化的一种原教旨的形态。

除了三明治之外,举凡汉堡包、热狗之类,形态上均脱胎于三明治之本尊,即不是以两片(或两块)面包夹着菜或肉,就是把菜或肉夹在一条从中间剖开的面包的中间,好像面包在夹道欢迎着花团锦簇的菜肉大军。当然,法国人的三明治一般都用面包卷。梁实秋说:"牛肉 饼夹圆面包,在美国也有它的一段变迁史。一九二三年我到美国读书……午饭一顿,总是在校园附近一家小店吃牛肉饼夹面包,但求果腹,不计其他。所谓牛肉饼,小小的薄薄的一片碎肉,在平底锅上煎得两面微焦,取一个圆面包(所谓bun),横剖为两片,抹上牛油,再抹上一层蛋黄酱,把牛肉饼放上去,加两小片飞薄的酸黄瓜。自己随意涂上些微酸的芥末酱。这样的东西,三口两口便吃掉,很难填饱中国人的胃……说食无兼味,似嫌夸张,因为一个汉堡吃不饱,通常要至少找补一个三文治,三文治的花样就多了,可以有火腿、肝肠、鸡蛋等等之分,价钱也是一角。再加上一杯咖啡,每餐至少要两角五,总算可以糊口了。"

可见,除了"花样"较多之外,三明治和汉堡包在形态上并无本质区别,就连售价也是分毫不差。

事实上,各民族都有把主食和副食,"菜"和"饭"捆绑在一起的食品形态,例如日本人的饭团和寿司,中国人的包子和饺子。区别在于,三明治虽然是用"夹"的,但基本上是一个开放的平台,而斯堪的那维亚诸国的三明治,并无盖在上面的那一层面包,形态更加开放,接近于披萨。而中式的包子饺子,则全部以"包容"及内敛为主,在制作过程中,技术上以密封、不致"漏馅"为要。四面透风的"汉堡包"根本就不是一种"包子",否则,为什么我们从来就不把西北的肉夹(馍)也视同为肉包子呢?这个名称只是一个汉化了的巧妙音译。如果把三明治或汉堡包比做三件套的西服,中式的包、饺就是浑然一体的长袍,相比之下,一身短打的寿司则接近于全裸了。

与中国的包子和饺子相比,三明治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烹饪",它在技术上的简便和低级,最起码在村上春树看来,已经到了"用脚也做得出来"的地步。

村上在小说《舞舞舞》里写到住在夏威夷的诗人狄克,他在越南被旁边人踩到的一枚重型地雷炸成独臂,却能一个人在厨房里做出一大盘夹着黄瓜和火腿,"切得非常之细,甚至还有橄榄,一派英国样式,看上去十分可口"的令人惊叹的三明治,而且在"盘子上十分高雅地摆着"。于是"我"不由得纳起闷来:"狄克是怎样以一支胳膊做三明治的呢?又是怎样切面包的呢?用右手拿刀,当然是右手。那么面包该怎样按呢?莫不是用脚什么的?我无法想像。抑或是押上一个好韵而使得面包自动自觉地裂开不成?"

后来,据诗人自己解释说,煎鸡蛋卷和三明治是他日常的饮食,除了在酒吧里吃,而且每三天自己做一次。熟能生巧,单手切三明治比"常人用双手切的还要高明得多"。

尽管在小说中对三明治生出如此不敬的理念,不过村上本人却是一个超级三明治迷,这件事,地球上的村上迷都知道。

据我个人的不完全统计,包括火腿三明治,奶酪黄瓜三明治,"用全麦粉面包做的烤牛肉三明治",用"脆生生的莴苣"和"切得像剃刀刃一样薄"的熏鲑鱼,再加"冷水浸过的洋葱和芥末"做的三明治,村上在他的小说里至少提到过二十种以上的三明治,对于三明治的美味和制作过程,如果有机会的话,几乎每一次都给予了堪称专业的评价和详尽的描述。用网上一位村上迷的话来说:"村上春树对三明治的爱好远超过其他的食物,三明治看似简单,适合给思虑复杂的人吃,虽然是由少数几个元素构成,三明治也可以有华丽的内容与深远的韵道。"

我去日本的时候,每天都在忙着吃日本菜,根本无暇去了解日本的三明治是不是真的像村上说的那么好吃。当然我没有去过村上的老家、日本最西化的城市--神户。但是不管怎么说,在村上的推销之下,三明治已经和咖啡、啤酒、威士忌、甜甜圈、意大利面条以及爵士乐一起,成为小资生活的必备。不过根据我的观察,喝的不成问题,听的也已经全副武装,惟独在吃的东西上面,中国的小资似乎更倾向于快食面和速冻水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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