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3月初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十届二次会议上,下榻于北京市东五环和京通快速公路附近的华润饭店的陈益群委员,他自1984年从浙江调到民进中央,曾连续担任第七、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还是第八、九则政协副秘书长。他以个的名义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执行力度的建议案》的提案,提案是这样开头的:“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亿万群众的大事。俗话又说‘病从口入’,好多疾病是从饮食不当而来的。现在市场上的许多食品确实使人不放心……”
食品安全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30位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专门就加快食品安全法立法问题提出议案。该议案指出,在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食品安全法的情况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得到授权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原因在于:解决当前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规定偏软、力度偏弱、职能分散、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上缺乏法律支持,同时鉴于我国食品发展的现实情况,他们还提出了保证食品安全的八点具体途径:一是完善法制,加快食品安全立法;二是加强检测,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测系统;三是保障食品安全,建立控制标准;四是建立信用档案,加强企业监测;五是解决安全根源,避免食品环境污染;六是加大打假力度,消除伪劣食品;七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八是完善食品市场监督体制。
随后,国务院立即召开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着重强调了充分认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性,并将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提到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高度。
在2004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就食品安全献计问责:
邢克智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的议案。议案说,建议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对一些涉及食品监管的旧法进行废止、修改和整合,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从而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互相冲突。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常务副院长陈英旭指出,我国早在2002年8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然而目前,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将近10个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已经达到百万之众。“多头执法”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依赖、推诿中消耗掉,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落不到实处。目前存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法主体不够明确、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要重新树立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必须负首责。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泸州市市长肖天任表示:市场准入和标准统一是关键。首先在生产上,建立集中屠宰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由以往分散经营模式改为集中生产,这样便于政府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食品进行监控。其次,对进入市场的食品制定检测标准如农药残留标准等。第三,对供应商提高准入门槛。供应商必须是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同时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高丽朴建议,批发市场法应尽快出台,农贸市场对食品卫生要求执行的是《食品卫生法》,但该法并不涉及未加工的农产品,而批发市场内很大数量的产品,恰恰是没有加工的农产品。有的市场检测出蔬菜农药超标,只是禁止在本市场内卖,经营者却可以将蔬菜转移到其他地区交易。这样,消费者的健康将很难得到保证。国外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都有封存、销毁等相关法规,我国应尽快出台批发市场法。












